
中國食品安全網訊(記者陳茜) 榆林市市場監(jiān)管局持續(xù)開展2024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知識產權、市場交易等領域違法行為,現(xiàn)挑選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榆林某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液化天然氣LNG)充裝活動案(榆林市市場監(jiān)管綜合執(zhí)法支隊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1月3日,執(zhí)法人員對榆林某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執(zhí)法檢查,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當事人正在從事液化天然氣(LNG)的充裝活動,無法提供液化天然氣(LNG)的充裝許可,安全監(jiān)察人員立即下達了《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要求立即停止從事液化天然氣(LNG)的充裝活動。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移動式壓力容器(液化天然氣LNG)充裝許可的情況下,從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累計充裝銷售液化天然氣(LNG)198.84噸,營業(yè)金額937858.40元,扣除稅后合計金額860420.54元,成本金額為883483.79元,無違法所得。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構成了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液化天然氣LNG)充裝活動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予以取締;2。罰款150000元。
二、神木市某某液化氣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案(榆林市市場監(jiān)管綜合執(zhí)法支隊查處)
案情摘要:2023年9月19日,接到陜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轉來2023年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移送處理通知書,對當事人銷售的(規(guī)格型號: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氣進行監(jiān)督抽檢,經陜西省石油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二站有限公司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6月13日從寧夏寧魯石化有限公司購進實際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9日的液化石油氣24.14噸,每噸進價3950元,成本價95353元。至檢查時已全部售完,售價為10元/kg,貨值金額241400元,因距縣城遠,每噸返點2200元,實際售價為7800元/噸,違法所得92939元。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構成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五條之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92939元;2。處以貨值金額241400元1倍的罰款241400元,罰沒款合計334339元。
三、神木市某某五金機電經銷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神木市市場監(jiān)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3年12月11日,執(zhí)法人員收到“大藝”商標所有權人江蘇大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維權專員的舉報書,舉報當事人神木市某某五金機電經銷部在售的標有“大藝”商標的電動工具商品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品。經查,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銷售的“大藝”商標的電動工具均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標商品,且當事人無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合法供應商進貨證明材料。在當事人經營場所查獲的相關侵權商品共計4件,貨值920元,無違法所得。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2。罰款1000元。
四、神木某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案(神木市市場監(jiān)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3月25日,執(zhí)法人員到該公司進行執(zhí)法檢查,現(xiàn)場調閱了該公司《某某認購協(xié)議書》,該認購協(xié)議書中有以下內容:第一條,乙方(買受人)簽署認購協(xié)議書時,乙方須向甲方(神木城投某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支付所選房源房款(¥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第三條,第一款一次性付款:乙方出現(xiàn)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所交預付款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第四條,按揭貸款方式,出現(xiàn)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所交購房預付款作為違約金扣除不予退還。第五條,甲方出現(xiàn)違約的情況,甲方全額返還乙方所交預付款,并按銀行活期利率向乙方支付所交購房款利息。第九條,本協(xié)議書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經查,神木某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制定的《某某認購協(xié)議書》中有利用格式條款免除或者減輕經營者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單方享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的內容。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合同行政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七項之規(guī)定,構成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合同行政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0元。
五、府谷縣某某生活超市經營標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府谷縣市場監(jiān)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3年11月1日我單位收到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對當事人府谷縣某某生活超市經營的羊肉卷檢驗報告 (NO。ZL2023(JW)-2KD-0047,)檢出豬源性成分,檢驗結論為標簽項目不合格;肥牛肉片檢驗報告(NO。ZL2023(JW)-2KD-0046)檢出豬源性成分;檢驗結論為標簽項目不合格,上述兩種肉的標簽項目均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經查,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1。該批次肥牛肉片(500g) 為當事人于2023年6月21日從山西鴻財潤冷凍食品有限公司購進,購進 96盒,購進單價為18元/盒,售價39.8元/盒。該批次羊肉卷(500g)為當事人于2023年6月21日從山西鴻財潤冷凍食品有限公司購進,購進96盒,進價18元/盒,售價39.8元/盒。現(xiàn)場檢查上述兩種商品已全部銷售,貨值金額7641.6元,違法所得7641.6元。當事人經營標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事實成立;2。肥牛肉片(500g)、羊肉卷(500g) 兩種商品均檢出豬源性成分,當事人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的事實成立。3?,F(xiàn)場檢查時無法提供進貨臺賬和有效的檢驗報告,當事人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事實成立。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食品生產經營監(jiān)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規(guī)定,構成經營標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構成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規(guī)定,構成經營摻假摻雜食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處罰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警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1。沒收違法所得7641.6元2。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綜上,對以上三項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7641.6元;3。罰款50000元,罰沒款合計57641.6元的行政處罰。
六、神木市某某潤滑油經銷有限責任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潤滑油案(神木市市場監(jiān)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3月12日,執(zhí)法人員在神木市某某潤滑油經銷有限責任公司檢查中發(fā)現(xiàn):1。長城FD-2(9KG)8桶、長城L-HM68液壓油(16KG)2桶、長城8號液力傳動油(16KG)4桶、長城85W-90GL5車輛齒輪油2桶,涉嫌侵犯中國石化潤滑油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2。銷售的MOBIL潤滑脂(15KG)14桶,涉嫌侵犯埃克森美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經查,涉嫌商標侵權的1。長城FD-2(9KG)8桶、長城L-HM68液壓油(16KG)2桶、長城8號液力傳動油(16KG)4桶、長城85W-90GL5車輛齒輪油2桶;2。銷售的MOBIL潤滑脂(15KG)14桶。當事人無法提供個人交易憑證,無售賣方信息,來源不明,上述潤滑油在查獲前尚未售出,故認定貨值金額為3392元,無違法所得。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guī)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潤滑油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涉案產品:長城FD-2(9KG)8桶、長城L-HM68液壓油(16KG)2桶、長城8號液力傳動油(16KG)4桶、長城85W-90GL5車輛齒輪油2桶、銷售的MOBIL潤滑脂(15KG)14桶;2。處以貨值金額3392元1.5倍的罰款5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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