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市場監(jiān)管總局發(fā)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生產經營主體應按《標準》要求對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進行合規(guī)性設計。
《標準》適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生鮮食用農產品商品的銷售包裝,明確主要技術指標包括三方面:一是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銷售包裝重量的生鮮食用農產品設置了10%—25%包裝空隙率上限。二是規(guī)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三是明確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產品和蛋加嚴至不超過15%。
為避免對農業(yè)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產生新的資源浪費,《標準》規(guī)定,“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生鮮食用農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對消費者而言,可通過“一看、二數、三算、四問”,簡單判斷商品是否屬于過度包裝?!耙豢础保褪强瓷唐返耐獍b是否為豪華包裝,包裝材料是否屬于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二數”,就是數清包裝層數,判斷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類包裝是否超過3層,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類的包裝是否超過了四層;“三算”,就是要測量或估算外包裝的體積,并與允許的最大外包裝體積進行對比,看是否超標;“四問”,詢問包裝材料成本與銷售價格,計算兩者之比,看是否超標。
據悉,《標準》由農業(yè)農村部組織起草,旨在為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引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yè)適度合理包裝提供執(zhí)法依據和基礎支撐。(唐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