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蔣先生在市城區(qū)香雪路人人樂超市購買汽水,結賬時卻發(fā)現(xiàn)與標簽價格不符。隨后,他撥打市長熱線12345和本報新聞熱線2880735反映情況。
“我當天逛超市的時候碰巧看到2L的芬達橙味汽水價格非常便宜,只要3.5元,就買了?!笔Y先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因為只買了一瓶飲料,所以清晰記得標簽價格,結賬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汽水價格變成了6.8元,我覺得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次日,北湖區(qū)工商局燕泉工商所工作人員來到涉事超市,了解到蔣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超市方稱,是由于春節(jié)期間人手不夠,促銷活動結束后,未能及時更換價格標簽所致。
在工商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人人樂超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賠了蔣先生100元,并就此事向消費者致歉。消費者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